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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洋大学关于开展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慰问帮扶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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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二级工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和《上海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积极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凝聚起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克时艰、决战决胜的强大正能量,切实体现学校和工会对直接参加防疫工作的教职工和因疫情造成家庭困难教职工的关心和爱护,结合当前的工作实际,校工会组织开展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慰问和帮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慰问帮扶服务工作的具体内容

(一)直接参加防疫工作教职工专项慰问

对一直参与我校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和复工复产中成绩突出的教职工开展慰问活动;对直系亲属参与援鄂医疗队的我校教职工家庭进行慰问。对全校教职工开展疫情防控期间个人防护宣传和关爱工作。

(二)困难职工精准帮扶工作

全面了解困难教职工的工作生活困难,对因感染新冠病毒肺炎或受疫情影响致困的教职工家庭分类进行困难帮扶。

(三)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

充分发挥校工会“教师心理健康服务咨询热线”的作用,为教职工提供疫情相关心理支持服务,有效缓解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给我校教职工造成的不良心理影响。组织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心理咨询教师给有需求教职工及其在读子女提供“一对一”心理在线辅导。

二、慰问方式

对参加疫情防控一线工作和复工复产工作成绩突出的教职工,采取发放实物的形式进行慰问,名额控制在教职工人数的15%以内;对直系亲属参加援鄂医疗队的教职工给予1000元慰问金;对患有新冠病毒肺炎的教职工发放1000元慰问金;因疫情造成生活困难的教职工给予500元的一次性现金资助;对全校教职工发放防疫健康包,加强个人防护;对有心理咨询需求的教职工,根据意愿为其本人及在读子女提供义务心理咨询。

三、工作程序

(一)请各二级工会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工作,统计直直系亲属参与援鄂医疗队的教职工名单、患新冠肺炎教职工名单,因疫情影响导致生活困难的由符合条件的教职工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并填写《上海海洋大学疫情期间教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

(二)由申请人所在基层工会对困难情况进行审核,并由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或学院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签署审核意见并盖党委印章。

(三)请各二级工会于2020年5月12日前将15%慰问人员名单、直系亲属援鄂名单、患新冠肺炎名单和因疫情致困名单或电子申请表发送到校工会邮箱:gonghui@shou.edu.cn;将纸质申请表交到校工会315办公室。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15692165053。

(四)校工会将组织有关人员对二级工会上报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审核通过的教职工组织开展慰问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各级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关心关爱参加防疫工作教职工和受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影响而致困教职工的重要意义,不仅从日常生活上予以切实关心,还要在精神上给予特殊关爱,把学校党政的关怀以及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每一位防疫人员的心坎上。

(二)精心组织,做好调查工作。各二级工会要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详细调查本单位有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而致困的教职工,准确了解特困教职工家庭的具体生活情况,严格掌握标准,做到不漏报、不虚报。

(三)加强领导,完善工作程序。二级工会要在所在学院(部门)党组织的领导下,以高度的责任感精心筹划,加强宣传,确保慰问帮扶工作的顺利开展。二级工会应严格执行困难教职工个人申请、工会调查摸底并提出初步意见、所在单位党组织审定的工作程序,扎实有效地开展好相关工作,让广大教职工深切感受到学校党政和工会组织关爱和温暖。

(上海海洋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